M.9.2 环境与机电设备监控系统(BAS)

说明

一、本章包括中央监控系统、控制网络通信设备、控制器安装、传感器安装、变送器安装、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、系统调试,综合联调、试运行等内容。

二、本章定额有关说明:

1. 有关线缆布放按线缆敷设定额执行M.8.10配管配线的相应项目。

2. 综合联调为BAS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的联调,本章综合联调定额只计BAS系统单侧联调费用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一、中央监控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“台(套)”计算。

二、控制网络通信设备、控制器、流量计安装与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“台”计算。

三、传感器、变送器、液位计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“支”计算。

四、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“个”计算。

五、吊架安装按设计质量以“t”计算。

六、系统调试,按设计图示数量以“系统”计算。

七、BAS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综合联调、试运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“站”计算。


工程造价小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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